26-07-02 08:56 微博认证:江西省南昌市精神文明建设宣教中心官方微博

【注意!这些区域禁止饲养危险犬】根据《南昌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我市公安机关会同市农业农村部门确定了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销售、繁殖和个人禁止饲养的危险犬的标准及品种,特发布相关通告。通告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1年6月30日。本通告实施前已经饲养的危险犬,犬主在《通告》实施后六个月内(即2026年12月31日前)自行处理,公安机关不予登记年检。http://t.cn/AXoAkF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