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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7-02 08:43 微博认证:娱乐博主 超话粉丝钻咖(杨紫超话)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花30万改造民居退租被索赔租户发声#返乡创业租下荒废老宅,砸30万翻新改造,退租反倒被房东索要维修费,浙江嘉兴徐先生的遭遇,戳中无数租房创业者的委屈与无奈。

据租户徐先生讲述,当初签约时这套民居早已常年闲置,断水断电、墙体大面积脱落、全屋渗漏,破败到无法直接使用。为经营摄影、咖啡小店,他征得房东口头许可,前后投入三十余万元翻新:重做水电、修缮墙体、更换门窗围墙、改造外立面与院内设施,近乎将危房重建,才让荒废民居具备经营条件。

租期结束正常退租,矛盾骤然爆发。房东非但没有对高额改造投入做出任何补偿,反倒提出要求,让徐先生承担门窗、围墙的维修赔偿。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一边向自己追责索赔,房东另一边已经把焕然一新、增值数倍的房屋对外出租,这番操作让租户直言难以理解,质疑房东变相“两头获利”:租客出钱完成房屋翻新增值,到期收房坐享红利,还要反向索要赔偿。



投入几十万心血改造旧房,最后落得人财两空还要赔钱,这件事也引发网友激烈讨论。不少创业者表示深有共鸣,很多乡村民居、老厂房租赁时条件简陋,想要营业必须大额装修,大多仅靠口头沟通,没在合同写明装修归属、退租补偿条款,到期极易陷入纠纷。

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梳理关键要点:

1. 《民法典》明确,租客改造房屋必须留存房东同意装修的书面证据,仅有口头约定,一旦对方反悔很难维权;

2. 经出租人认可的装修,地砖、墙面、水电等无法拆除的附合装修,房东后续继续使用房屋,租户有权主张合理残值补偿;

3. 无书面约定、无法证明房东许可改造,房东可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房屋损耗损失 。

这起纠纷的核心矛盾,在于口头约定缺乏法律效力,高额改造投入没有白纸黑字保障。如今媒体已经介入协调,双方仍各执一词。

在此提醒所有租赁商铺、民房创业的人:但凡涉及大额翻新改造,一定要在租赁合同补充条款写清三点:是否允许改造、退租后装修归属、房屋增值是否予以折价补偿,保留沟通记录、装修付款凭证,避免辛苦投入最后付诸东流。

创业不易,投入重金改造旧房本是双向共赢,不该变成一方单方面吃亏的困局,也期待双方能妥善协商,给出兼顾情理与法理的解决方案。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