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网李新德
26-07-02 08:17 微博认证:头像本人

防伪之墙不容崩塌:严惩枉法裁判,筑牢司法公信的底线

“法官伪造庭审笔录、枉法裁判,被判刑三年六个月!”当这则新闻出现在公众视野中,它不仅是一记响亮的法槌,更是对所有执法者敲响的警钟。法官,本是法律的化身,是定分止争的裁判者,更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然而,当这道防线上的守门人知法犯法、亲手伪造证据与笔录时,其性质之恶劣、危害之深远,远超一般的刑事犯罪。

枉法裁判,是对司法公信力的釜底抽薪。

曾祥文案中,这位在职法官不仅滥用审判职权,安排他人伪造庭审笔录、篡改案件事实,甚至还大搞权钱交易,收受贿赂。这种行为,彻底撕碎了司法程序的外衣,将庄严的法庭变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庭审笔录是还原法庭真实面貌的基石,伪造笔录无异于篡改历史、捏造真相。一旦公众对庭审记录的真实性产生怀疑,司法的权威性便会荡然无存。正如古人云:“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如果连仪表都可以随意涂抹,又何谈天下之程式?

防伪之墙,需要制度的刚性约束。

此类案件的频发,暴露出个别司法人员在权力面前丧失了敬畏之心,也暴露出内部监督和外部救济机制在某些环节存在失灵。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而实施的关键在于监督。要防止“灯下黑”,就必须织密制度的笼子。一方面,要强化审判流程的全程留痕与节点监控,落实类案检索、专业法官会议等制度,压缩个人擅断的空间;另一方面,要畅通当事人申诉、检察监督等渠道,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造假无处遁形。

零容忍,是对法治信仰的最好捍卫。

值得欣慰的是,无论是曾祥文最终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还是长沙、开封等地对同类枉法裁判行为的严厉查处,都彰显了司法机关“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决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即便是身披法袍的法官,一旦触碰红线,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这种“零容忍”的态度,是重建公众法治信仰的良药。

“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了十次犯罪。”维护司法公正,不仅需要打击犯罪时的雷霆万钧,更需要预防腐败时的防微杜渐。唯有让每一位司法工作者都心存敬畏、行有所止,让防伪之墙坚不可摧,我们才能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