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以认知为主导、打造品牌的战略聚焦都是无意义的聚焦,对打造新品牌一文不值。
波特竞争战略并非以认知为主导、打造品牌为中心,它的研究对象是产业、企业为中心。因此,波特三种基本战略(成本领先、差异化、聚焦)80%是没有意义的。
1、波特想套用特劳特定位,并在其论文称:特劳特定位是其竞争战略的中心。可问题在于:它的研究对象是企业或产业。特劳特定位与波特定位就像茶与酒一样,风马牛不相及,怎么可以兼容?!开国际玩笑!
2、科特勒公开场合也提出他的营销4P基础是建立在特劳特定位之下。可问题在于:科特勒的营销是没有基于认知为中心的新品牌打造,一盘散沙,非常散乱;而特劳特的定位非常明确,一开始就是基于打造品牌,认知为中心的定位营销,它是一致性的战略和一致性的营销。
科特勒想把定位融入市场营销体系,可惜的是,他永远不可能将定位融入其市场营销体系中,它的“5A模型”跟定位是冲突的。
科特勒5A模型要慢,而特劳特定位却需要快,80%是百米冲刺,大蒜与咖啡怎么兼容?!
我曾经将科特勒定义为“抄袭之王”。如:
① 4P火了,科特勒火了就抄袭4P,发展为市场营销的6P,居为己有;
② 特劳特定位火了,科特勒又说定位是4P中的第1P。
一一全球商战定位学派创始人:吴春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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