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大师文钞第四卷

孙母林夫人事实发隐

吾人一念心性,与三世诸佛,了无有异。
其智愚苦乐、天渊悬殊者,
以宿世今生之所修所习,
有善恶顺逆之所致也。

《华严经》云:
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佛。
应观法界性,一切惟心造。

言法界性者,即生佛同具之妙真如性。
在佛不增,在生不减;
处生死而不垢,证涅槃而不净。
亘古亘今,不迁不变;
湛寂常恒,如如不动。

此性最可尊贵。
故众生虽迷之及极,
如来绝无一念弃舍之心。
多方教化,冀其复彼本性也。

一切惟心造者,乃指修习顺逆而言。
顺修则为人为天,为声闻缘觉菩萨,
极之则圆成佛道,安住寂光;
逆修则堕修罗畜生,饿鬼地狱,
极之则永堕阿鼻地狱,
经尘点劫,受诸极苦,莫由出离也。

由是观之,十法界皆由今昔修习而得。
故孔子曰:性相近也,习相远也。

了此而不返迷归悟、背尘合觉,
以慎所修习者,未之有也。

其返迷归悟、背尘合觉之道,固非一端。
求其下手易而成功高,用力少而得效速者,
唯净土法门为然也。

孙母林夫人者,庆泽之生母也。
宿植德本,禀性淑贤。
其孝亲敬夫、教子持家,
周给贫乏、救护生命,
皆足为女流师范。

而且笃信佛法,修持净业,
自少至老,无或废替。

况身禀女质,既难远参高人;
家住玉田,绝少宏法上士。
而毕生孜孜修持者,乃多劫之熏修所致也。

溯昔夫人归孙君时,贫不自给,
操劳苦作,过于佣保。

中年以后,家渐富裕,
有子五人,孙十余人,仆婢甚多,
宜享逸乐,而操劳苦作,不改旧度。

衣止粗杭,不服绫罗,
洗浣补缀,尚不忍弃。

见人之饥寒,不异身受,
必施金推食,其心方安;
人有求祈,必令忻悦而去。

毗虫蝼蚁,诫勿伤害;
即蛇蝎毒物,亦令设法驱去,
绝不肯令其受伤也。

盖欲子孙世守勤俭仁慈之道,
以身率之,而冀其依行焉。

平时每以因果报应诫子孙,常曰:
利人实为利己,害人甚于害己。
凡居心、行事、发言,
皆须归于慈善一边而后已。

汝等若能如是,则为无忝所生;
否则纵令富贵至极,
亦属污辱祖宗之大怨家也。

故其子孙,多皆笃厚敬谨,不染时风。

尤可异者,去冬兵灾起时,
庆泽奉母远避于亲眷家。
当其去时,心虑惶恐,
夫人以装老衣之箧命携之,亦不言其所以。

至腊月遂殁,适得具敛。
虽曰年高八十有八,不可不预,
然其心地安详,不随境乱,于此可见。

当夫人临终时,庆泽率其家人,同声念佛。
忽若发狂,遂将窗纸撕破。

适有二蝶大如掌,从窗棂入,
黄质杂黑白章,采绚非常,
绕尸而飞。家人驱之,竟不能去,
历大半日,殡殓已毕,舁入他院。

蝶亦随棺飞翔,直至灵柩安妥,
方始飞出,向西而去。

夫时当腊月,况在北方苦寒之地,
何得有蝶?

当时本家与亲眷七十余人,同皆惊异,
谓为不经见闻之瑞。

盖以夫人盛德净心所感,
以表其离此娑婆、生彼极乐之祥。
但以世人根机陋劣,特示为蝶,
此岂真蝶乎哉。

庆泽述其母之心行大略,祈余发挥,以为世劝。

噫!人子扬亲之德,固为分所应尔。
然扬亲之德,而不修德慎行,
则更甚于诬亲以恶。

故《孝经》以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
以显父母,为孝之终。

如孔孟等,未见叙述父母之德,
而天下后世,无不尊其父为圣父、母为圣母。
欲表彰亲德者,不可不知。

世孝如此,可谓极矣,
而于亲之灵识,无大裨益。

若以佛法论:
亲在,则谕亲于道,
俾其返迷归悟、背尘合觉,
信愿念佛,求生西方;
亲没,则志诚念佛,为亲回向,
设祭待客,概不用荤。

庶可令亲未往生,则即得往生;
已往生,则高升莲品。

此固如来普度众生,
令复本具佛性之要道。

人子欲报亲恩而扬亲德者,
当终身奉行,而广为化导。
其利益唯佛能知,
非语言文字所能形容也已。

崔母孙夫人往生传发隐

圣人诚明之道,如来真常之法,
匹夫匹妇,皆堪与知、皆堪与能。

以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凡圣虽异,心体无殊。

故曰:惟圣罔念作狂,惟狂克念作圣;
人皆可以为尧舜,人皆可以作佛。

一切众生,皆有佛性,
由迷背故,枉受生死轮回之苦。

而佛视六道众生,悉同一子。
况生信发愿、虔持佛号,
具行世善、兼持经咒,
志诚回向、以祈往生,
有不感应道交、蒙佛接引,
离此娑婆、生彼极乐者乎。

崔母孙夫人者,注川处士之德配,
祥鸠、祥鶤、祥鸿之生母也。

其性情沉默淳厚,
其行事勤俭宽和。

其孝亲相夫、持家教子,
济贫恤困、戒杀护生,
皆足为闺壶仪型、女流师范。
非宿有善根,岂能如是耶。

而且笃信佛法,虔受归戒,
年逾七十,精修净业。

其子祥鸿,多方辅助,
故得豫知时至,正念往生。

可谓女中丈夫,火里莲华,
不辜佛化,不负己灵者矣。

彼世之须眉丈夫,多才多艺、自命非凡者,
及乎临终,则业识茫茫、无本可据,
依旧轮回于三途六道之中,
岂不大可哀哉。

或曰:
每见载籍,毕世修持,
定慧力深,宗说兼通,解行相应者,
多有生死不了,仍复受生。

何崔母以五六年工夫,
竟得往生、了生死耶?
有何证据,而知其决定往生耶?

答曰:
子未知了生死有自力、佛力之所以也。

一切法门,皆仗自力;
净土法门,全仗佛力。

仗自力,非见思净尽,无由出离生死;
仗佛力,若信愿真切,即可带业往生。

譬如渡海,一由自浮,一由乘舟,
到岸虽同,其难易安危,奚啻天渊悬殊也。

《观无量寿佛经》示三种净业正因:
一者、孝养父母,奉事师长,
慈心不杀,修十善业;
二者、受持三归,具足众戒,
不犯威仪;
三者、发菩提心,深信因果,
读诵大乘,劝进行者。

此十一事,或有一二,
加以信愿念佛,悉得往生,
况崔母之将及全备者乎。

又五逆十恶众生,
临终地狱相现,
有善知识教令念佛,
或至十声,或止数声,
直下命终,
亦得仗佛慈力,往生下下品中,
况崔母五六年来,日夕系念者乎。

言证据者:
临终不起爱恋,密默念佛,
竖手示敬,端坐而逝,
即此数端,便是往生之相。

况没后全身已冷,顶门犹热,
及至入殓,而貌如生。

征于经论,有顶圣眼天生之说,
其往生又何疑焉。

或曰:此境师未亲见,
安知非其子之饰词乎?

答曰:饰词世固有之,
乃不知因果者之所为。

祥鸿欲令同人同生信心、同修净业、同生西方,
冀其母高升莲品,
断不敢犯大妄语,
俾其母与己,
同获未得谓得、未证谓证,
以凡滥圣之至极重罪也。

慈悲镜发隐

近世杀劫之惨,振古未闻。

推究其由,皆因食肉之所酿成。
是食肉为杀劫之因,杀劫乃食肉之果。

而果复造因,因复感果,
展转互杀互食,了无已时,可不哀哉。

然杀劫之惨,人所共戚;
而杀生食肉之惨,人所共乐。

实则杀生食肉,
不异于自杀自食,
及自杀食其父母、兄弟、妻子、眷属也。

故《入楞伽经》云:
一切众生,从无始来,在生死中,轮回不息,
靡不曾作父母、兄弟、男女、眷属,
乃至朋友、亲爱、侍使。

易生而受鸟兽等身,云何于中取之而食?
食肉之过,可胜言哉。

泉州诸善士,欲挽杀劫,特立大同放生会。

放生云者,
欲感发众人之慈悲心,
从兹不忍食肉耳。

既不食肉,则现在不造杀业,
将来不受杀报。

虽曰爱惜物命,实为预护自身。
若大家同抱此志,何难感召天和。

倘放者自放,食者自食,
则所放有限,所食无穷。
消放者个人之杀业则可,
消众同分之杀业则未也。

故特撮取古人浅显劝戒语言,
名《慈悲镜》,布之乡邑。

以期见闻之者,同发慈悲,共持杀戒,咸事素食,
庶可挽回劫运,共享太平。

因为略陈食肉之过,以助其化。

愿食肉者,
将生作己想,将己作生想。
想之久久,
即以威逼令其食肉,亦不敢,
况徒为口腹之欲乎。

至于敬神祭先、奉亲宴客,
岂素食便不可,必杀生而方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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