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人习以为常的“宗教vs世俗”二分法,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年代根本不存在。对古希腊哲学家来说,“爱智慧”(philosophia)的探索对象是全部的、完整的现实。这就是为什么,他们的思索,对当代世俗哲学和神学都仍有意义。
什么时候开始有“宗教vs世俗”的二分法?这是相当晚近的西方概念,始于16世纪西欧的宗教改革及后续一连串的宗教战争。大家发现如果国家建立在“真宗教”上,而大家对何为真宗教无法达成共识,那仗就打不完。到17世纪,洛克等人开始主张国家脱离宗教。18世纪启蒙运动将宗教划归私域,认为公共生活可以不用诉诸教会权威。19世纪实证主义、科学主义、马克思主义兴起,不仅继续压缩宗教空间,而且把宗教与世俗视为彼此争竞的领域。这才有了“信仰vs理性”这种假两难问题。
于是在今天受这种近代西欧视角影响的人,大都默认宗教是宗教,世俗是世俗(值得注意的是这恰恰是在西欧宗教语境中逐渐演变出的观点)。但是回到亚里士多德的时代,“不动的推动者”这个人类理性推出的结论,既是整个西方哲学史中影响最大的概念之一,也是自然神学的基础。而现代世俗伦理学最大的挑战,就是既想保留基督教的形而上学与神学基础带来的道德结论(如人人生来具有尊严、男女平等),又不想要基督教,结果打开了一个潘多拉的盒子。
不把“宗教”探索与“世俗”探索再次整合起来,当代人就无法探索到全部的、完整的现实。
#就是一些亚里士多德读书笔记##也是因为最近老听Tom Hol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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