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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7-02 01:35 微博认证:资深广播人

特朗普任命的最高法院,6月30日给了他一记重击。#美国最高法院在同一天做出了三项重磅判决#。这三项判决,揭示了特朗普与最高法院之间复杂而微妙的关系——既不是铁板一块的盟友,也不是彻底的敌人,而是一种基于各自底层逻辑的“选择性同行”,更准确说,是一台按保守派法理逻辑运转、但会选择性与特朗普同行的机器。

第一案:#出生公民权#。最高法院在 Trump v. Barbara(特朗普诉巴巴拉案)中裁定:在美国出生、父母无证或临时居留的孩子,仍受第十四修正案保障,出生即拥有美国国籍。特朗普想用行政命令改写这条规则,不允许。首席大法官罗伯茨 + 索托马约尔 + 卡根 + 杰克逊 + 巴雷特,加一起5票多数。巴雷特站到了多数一边,这意味着她没有按“特朗普提名人”的身份投票,而是按她理解的宪法文本、历史与既有判例投票。

所以,出生公民权案真正说明的是:当宪法文本、历史脉络和 Wong Kim Ark(黄金德案)这类先例形成高密度约束时,行政权再强,也很难靠一纸行政命令穿透。特朗普输给的是写进宪法里的边界。

第二案:#跨性别学生运动员#。同一天,最高法院在 West Virginia v. B.P.J.(西弗吉尼亚州诉B.P.J.案)支持州政府按生理性别划分女子体育队伍,推翻了此前对Becky Pepper-Jackson有利的下级法院裁决。 多数意见由卡瓦诺撰写。核心逻辑是:《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条》中的“性别”,要放回1972年立法时的通常含义来理解;女子体育分组本身就是基于生理差异建立的制度安排。

这一次,保守派法理的结果,刚好与特朗普的文化战争议程高度重合。特朗普随即高呼“巨大的胜利”,西弗吉尼亚州长称其为“《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条》以来最重要的胜利”。

第三案发生在前一天:Trump v. Slaughter(特朗普诉斯劳特案)。最高法院以6比3裁定,总统可以无因解雇联邦贸易委员会等独立机构的负责人,推翻了1935年的一个先例。六名保守派大法官全票赞成,认定总统拥有罢免执行部门官员的完全权力。在客观上,这一判决为特朗普提供了自1935年以来任何总统都不曾拥有的行政控制力。

把三案放在一起来看:当文本与先例足够硬,法院会卡住总统;当原旨主义支持州权与传统分类,法院会放行文化保守主义;当行政权重组出现窗口,法院会主动扩张总统控制力。所以别把最高法院理解成“特朗普的工具”。对特朗普而言,这一判决日的真正启示或许在于:他任命的人不会永远服从他的期待,但那套长期存在于保守派司法传统中的逻辑——当文本清晰时坚守文本,当权力有机会重构时改造权力——却远比任何个人的政治忠诚都更可靠。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