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交易新规7月6日起施行#
核心调整在三个方面:
一、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扩容,扩展至全部A股及沪深市场ETF
1.收盘后(15:00),15:05–15:30 单独开设交易时段,所有成交统一用当天收盘价,交易所按时间优先自动撮合买卖申报。价格完全固定,与收盘价一致。
2.静默期(15:00–15:05)可以提交盘后委托,但不能撤单、不能改单。
二、沪深主板风险警示股票(ST、*ST)涨跌幅限制由5%调整为10%。
三、基金收盘阶段交易方式由连续竞价调整为14:57-15:00的收盘集合竞价,所有委托统一撮合、不可撤单。
交易新规7月6日(下周一)起施行
发布于 广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