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执法# 【《生态环境法典》工业企业法律责任分类汇编①|加重处罚篇】【原法规定】对企业不罚,对环境监测机构处罚2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罚款。【法典规定】对企业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对环境监测机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许可证,禁止从事监测业务。并对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5年内禁止从业,情况严重,10年内禁止从业。http://t.cn/AXoyF7XK

焦作生态环境
26-07-01 22:50 微博认证: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