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交易新规7月6日起施行#新规要点,一、交易制度优化
1.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扩容:适用范围从科创板/创业板扩展至全部A股及沪深市场ETF,申报时间各有差异(沪市为9:30-11:30、13:00-15:30;深市、北证为9:15-11:30、13:00-15:30),交易时间统一为15:05-15:30,降低机构大额调仓冲击成本。
2.基金收盘机制调整:上交所将基金收盘阶段从连续竞价改为收盘集合竞价(14:57-15:00),与股票机制一致,抑制尾盘操纵。
3.ST股涨跌幅调整:主板风险警示股票(ST、*ST)涨跌幅限制从5%上调至10%,与普通股票统一,缓解流动性折价。
二、监管与治理升级
1.深交所强化董秘职责:细化董秘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内外沟通职责,要求嵌入日常经营流程,明确董事高管配合义务,完善履职不畅报告机制。
2.创业板制度完善:引入做市商机制,协议大宗交易成交确认从盘后统一改为盘中实时,提升交易策略多元化。
3.北交所新增安排:推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明确风险警示股、退市整理股交易规则,增加严重异常波动监管。
三、市场影响
中长期利好蓝筹、高分红、硬科技资产,吸引社保、外资等长钱入市(预计年增1.2万亿+);短期压缩游资高频交易、题材炒作空间,小微绩差股流动性或分层加剧。
发布于 重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