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603995实控人之一被判刑】7月1日,甬金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了实际控制人之一曹佩凤送达的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
根据公告,该案判决如下:1、被告人曹佩凤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已缴纳的行政罚款折抵罚金);2、被告人曹佩凤已退出的内幕交易违法所得人民币549164.97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缴国库)。
甬金股份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佩凤未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上述判决不影响其实际控制人的股东权利行使及公司管理层的依法规范运作,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及财务状况造成影响。(上海证券报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