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长期不做家务把妻子气进医院#家务不是免费的。长期做家务的那个人,离婚时有权要补偿。
郑州的新闻大家都在关注——老公长期不做家务,妻子被气进医院,医生说乳腺是情绪器官。
很多人在评论区说:“家务是小事,不至于。”
但我想说的是:家务从来不是小事,家务是有价值的。
民法典第1088条写得清清楚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2021年《民法典》施行之前,家务劳动补偿制度只适用于“分别财产制”的夫妻——也就是夫妻书面约定婚后财产各归各的。
而现实中绝大多数夫妻都采用共同财产制,所以家务补偿几乎等于“一纸空文”。
《民法典》第1088条删除了这个前置条件。无论夫妻财产如何约定,只要你承担了更多家务,离婚时就有权主张补偿。这不是施舍,是对你付出的承认。
法院怎么看这个补偿?
看婚姻存续时间:2025年广州天河区一起案件,全职妈妈结婚12年,法院判补偿12万,折合每年约1万。-
看你因家务放弃的机会成本:2026年广州番禺区一起案件,女方婚前是注册会计师,婚后全职带娃7年,法院判补偿15万——高于一般标准。
看对方的经济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
天津河西区法院2025年判的一个案子:张女士婚后全职带娃,离婚时主张家务补偿,法院结合其长期承担接送孩子、日常照料等事实,最终判王先生支付2万元补偿。
河北怀来县法院2025年的一个案子:丈夫在外地工作,妻子全职照顾一双儿女和老人,离婚时法院判决男方支付5万元家务劳动补偿。
金额不高,但意义重大——法院第一次用判决告诉所有人:家务不是免费的。
很多人离婚时根本不知道可以主张这项权利。2025年统计显示,涉及家务劳动补偿的离婚案件占比逐年上升,但超过70%的当事人不知道可以主张这项权利。
如果你现在正在做家务、带孩子、照顾老人——请记住:你的付出在法律上是有价值的。 离婚时,你有权主张补偿。不是对方施舍你,是你应得的。#以案说法#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