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小渣
26-07-01 17:31 微博认证:娱乐博主

#陈添祥 十年合约##公司称陈添祥单方面解约# 十年,居然是十年!签订时他才18岁,还只是个涉世未深的学生,根本没有足够能力甄别合同里的各类苛刻条款,议价权完全掌握在公司手里。而且资本经营本就唯利至上,一个只谈钱不讲情面的地方,试图让他们共情是不可能的。既然拿合约说事,那就看看签订时有没有隐瞒关键信息,有没有利用艺人弱势地位诱导签约。对格式条款(比如不合理免除己方责任加重艺人责任)有没有尽到解释提醒的义务,否则可以主张无效。有没有不受法律保护的霸王条款,比如十年超长合约期,高额天价违约金,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收益分配极度失衡,完全剥夺艺人单方解约权利,不合理竞业限制等。
什么公司团队家人般的存在,不过是绑住你的借口罢了!关键时刻看清他们的嘴脸了吧!支持陈添祥用法律手段挣脱不合理条款束缚,守住自己该有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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