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7-01 16:57 微博认证: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案件速递# 【#低价统筹险不是真车险##男子驾车撞死人统筹险称没钱赔#】此前,江苏的张某驾驶货车与骑自行车的周某相撞,周某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周某分别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据悉,张某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交强险,在某统筹公司购买车辆统筹服务。事故发生后,交强险赔付19.8万,剩余款项由张某垫付。之后,张某向统筹公司申请理赔,却迟迟得不到回应,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与统筹公司的合同合法有效,统筹公司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赔偿款,最终支持了张某的诉请。然而,统筹公司却表示无力支付赔偿,也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因此,张某的损失至今无法追回。

法官指出,该类统筹险并非正规商业保险,经营者没有保险业务许可,不受《保险法》保护。一旦发生事故,车主不仅诉讼成本高,还面临“理赔难”“卷款跑路”的风险。因此购买车险,不要被“低价”“互助”“统筹”等字眼迷惑。http://t.cn/AXo7x57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