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对政府来说是一次性收入,受房地产行情影响,而且招拍挂,一地一费,不同地块,同一年份,同一地块,不同年份,费用承担不同。费改税,有利于公平税负,稳定税源。只要平均税负控制在当地平均收入10%以下,就可以获得土地出让金差不多的地方收入。为了平稳过渡,可以从开征以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产开始征收,同时取消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改为分期付款。//@成一虫:现在地产差,不可能开征//@墚鬱:中国应该开展广泛讨论:如何征税,才能促进经济效率,促进公共服务效率提高。在尽量少征税,公平征税的前提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现在地方政府靠卖地一次性收入,维持地方开发发展,已经难以维持下去。没有新的征税来源,必将产生危机。不对过去模式,大刀阔斧变革,开征房产税,将是一大可行路径。但是,应该吸取其他国家经验教训,将房产税与就业挂钩。如果房产中所有人都失业,包括租户,则免征房产税。避免出现美国式房产税“斩杀线”吃人现象。
发布于 黑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