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荷如_
26-07-01 16:03

师父:从别业来讲,是自作自受;从共业来讲,是自他共存、自他和合的。 //顶礼师父。因果论告诉我们一切都是自作自受,但为何还有父罪子受,代他人受过呢?前提是受过人并没有发愿代人受过。 ​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