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合法考教育
26-07-01 15:44 微博认证:北京方圆众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合合菌的刑法常考情形-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区分
欺骗借用型。欺骗对方,让对方出借并处分占有,属于“名为借、实为骗”。

例1,甲与朋友乙在吃饭时,c,谎称:“我的手机坏了,能否借你手机用三天?”乙相信,将手机给了甲。后甲玩消失。甲欺骗乙,乙出借三天,表明乙对手机放弃占有,处分占有。甲构成诈骗罪。

例2,甲与朋友乙在吃饭时,欲非法占有乙的手机,谎称:“我的手机没电了,能否借你手机打个电话?”乙相信。甲假装打电话,趁乙不注意拿着手机逃离。在此,虽然乙受骗产生了认识错误,但是乙并没有基于认识错误而处分占有。犯罪人甲实施了转移占有,因此甲构成盗窃罪。

总结:判断被害人的出借行为的性质,关键看是否处分了占有。如果处分了占有,则属于诈骗罪中的处分行为。

#众合法考[超话]##法考##众合技术流##2026法考##法考客观题##法考主观题#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