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人社部、卫健委等五部门联合出台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正式施行。这是国内首部专门针对退休后再就业群体的法规,填补了几十年制度空白。
几个关键变化:用人单位聘用60岁以上人员,必须签订书面协议,口头用工一票否决;强制缴纳工伤保险,企业全额承担,个人不掏一分钱;工作摔伤、通勤车祸、职业病全部正常认定工伤,企业没参保的,老板全额兜底;禁止安排60岁以上人员从事高空、井下、高温、重体力等高危作业。
过去很多老年务工者维权无门,只能靠"讲良心"。现在有了硬性规定,欠薪可拨打12333投诉劳动监察,高危用工可直接举报。
刘敬祝律师在行政法领域执业多年,这类劳动纠纷见过太多——往往是口头用工、没签协议、工伤没人管,老人只能自认倒霉。新规给这个群体撑起了法律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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