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猪会式
26-07-01 15:14 微博认证:读物博主

如我们看到的,多元文化主义的自由主义者常常说文化就像一面伦理认识论的棱镜——一种现看、行为和存在的方式;就像为概念和价值提供框架的某种东西,“决定想象边界的”某种东西。但是我想警告说,在普遍约“文化”概念和“文化的成员资格”概念之间常有一种滑动。可能有人会批评我们太关注这个第一概念,而如果我们合理地关注成员资格(归属)的概念(belonging),对文化作为一种善的论证就看似有道理了。

我怀疑有关归属的论断的合理性来自这个基本观念,即社会化是好的,有社会联系也是好的:如果没有像泰勒式的“文化”那样一个要享的社会语境,很难想象这种联合的快乐。在这个问题上拉兹似乎支持无例外论,在1994年论多元文化主义的一篇论文中,他声称“被完全融合进一个文化群体中是每个人的利益”。但是,如果我们推崇的价值最终是一种社会性,是被融合进一个群体,那么你可能会问,这些“文化”术语到底做了什么工作呢。更重要的是,被“完全融合进”一个文化群体是什么意思?p164

选自阿皮亚《认同伦理学》

发布于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