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啦噜,我方当事人月薪到手只有一万五,对方主张子女抚养费一个月要给一万二,就留三千给一个成年人活着哇,黄世仁都没这么狠毒。
哈哈哈,写吧写吧,写一个月要一个亿都行,反正给多少钱,法院会判……
其实对方的心情我们也能理解,都想给孩子最好的保障,能跟对方多要点钱就多要点钱。
法律的事交给法律,法律以外的东西又是另一回事:真想给孩子最大的生活保障,就是两口子感情好、生活和谐稳定、有能力挣钱、都愿意倾尽所有给孩子。
只不过一旦打离婚官司,离了以后,这些条件基本都不具备了,没办法,不管一方再怎么争取,也争取不到这些条件。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