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输错药水滴完1瓶才发现#截至7月1日,云南玉溪峨山县人民医院这起“输错药”事件有了新进展:涉事护士已被暂停执业,院方承诺承担当事男子后续体检及经济补偿,县卫健局也已介入并要求医院3日内提交整改报告。
事件本身虽因两人所用药物同为维生素C和葡萄糖而未造成明显身体损害,但患者对象错误仍属重大医疗过失——一方面,个体差异如过敏史、肝肾功能等未被评估,存在潜在风险;另一方面,法律上只要给药对象错误即构成差错,与药物本身安全性无关。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护理核心制度“三查七对”在实际操作中全面失守:护士仅口头喊过姓名,未核对腕带,也未在床边认真查看药签,从配药到输液全程无人发现异常,直至患者自行换瓶时察觉,凸显出身份核验与药品核对环节集体失效。
类似给药差错在临床上并不罕见,约三成发生在输液环节,高发于交接班、午间及夜间人手不足时段,而同病房、同音姓名或床号临时调整更易诱发混淆。为此,专家建议推广智能输液扫码系统,强制匹配腕带与药瓶条码,同时对高危药品实行双人签字确认,并建立非惩罚性近失事件上报机制,鼓励主动发现漏洞而非事后追责。
对患者而言,如遇此类情况应立刻停止输液、保留药瓶和输液记录,要求封存病历,并在24小时内完成基础体检,后续一周到一个月复查,同时可向当地卫健委投诉维权,而不仅仅依赖医院内部协商。 http://t.cn/AXoApA1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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