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砍伤长期家暴家人的儿子获刑#七旬老父亲,被儿子打了一辈子,最后趁儿子午睡时举起了柴刀——法院判他故意杀人罪(未遂),有期徒刑两年。#律师说法#
元阳县这位普大爷,长期遭受儿子家暴,殴打、辱骂、死亡威胁是家常便饭。案发那天,仅仅因为嫌弃饭菜不合口,儿子抄起凳子和木棒又把父亲打了一顿,再次扬言要杀光全家。等儿子午睡后,七十多岁的老人再也扛不住这口气,拿起砍柴刀朝儿子头部连砍数刀——所幸最后鉴定为轻伤一级,老人自己打电话报警投案。
很多网友第一反应是:这是正当防卫啊,凭什么判刑?作为律师,我必须说句扎心的大实话——法律上的正当防卫,有个硬杠杠: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儿子施暴时,父亲没有还手;等儿子睡着了,侵害已经停止,这时候再动手,法律就不认“防卫”了。再加上老人专砍头部致命部位、连砍数刀,主观上已经超出了“教训”的范畴,法院定性故意杀人罪(未遂),从法律技术上讲没有问题。
但法理和情理,在这里撕开了一道大口子。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长期被自己的亲儿子暴力笼罩,报警?在基层家暴处置中经常被当作“家务事”和稀泥;搬走?七十多岁能去哪;反抗?施暴时反抗可能招来更狠的报复。 老人被逼到只能等对方睡着了才敢动手,这种绝望,法律条文里写不进去。
好在法院也看到了这一点。判决明确了被害人长期施暴构成重大过错,再加上自首、认罪认罚,最终从轻判了两年。这个结果,在法律框架内已经给了老人最大的温情。
但这个案子真正刺痛我们的问题是:如果正规途径能管住家暴,一个七旬老人何至于用自己的方式“解决”? 有人说这是对私力复仇的纵容,可我更想问:当公权力没法及时出现时,被逼到墙角的人,还能怎么办?
法律可以判老人两年,但真正该反思的,是为什么我们总要把受害者逼到绝路才看见他们的伤口。 http://t.cn/AXoACV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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