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晚报
26-07-01 11:45 微博认证:湘潭晚报官方微博

【居间介绍买卖毒品,“中间人”零获利也涉罪】在毒品交易链条上,除了买卖双方,还有常藏身灰色之中的“中间人”。这类人即便未直接接触毒品、未从中获利,可按照法律规定居间介绍买卖双方,促成毒品交易,同样可能构成毒品犯罪。日前,由雨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贩卖毒品案宣判,其中两名“中间人”与贩毒者均获刑。http://t.cn/AXoA4aV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