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中学查学生家长职务车辆#这些信息一旦泄露,学校吃不了兜着走,如果有恶劣后果,还可能坐牢,所以,不要收集学生和家长的敏感信息,因为学校无法保证信息不被泄露。
#中学采集学生家长职务被责令停止#
近日,山东东营一所中学新生入学信息采集表引发争议。据媒体报道,该表不仅要求新生填写父母工作单位与职务,还设置了“家庭车辆信息”栏目,收集学生家庭车辆的品牌、型号、价格等,甚至包括家庭负债情况。校方回应称,车辆信息用于治理校门口违规停车,购车金额等信息则与学生申领贫困补助有关。事发后,当地教育部门表示已关注到相关问题,并要求校方修改调查问卷。
从学校管理的角度看,学生基本信息、监护人联系方式、特殊健康状况等内容,关系到教学管理和安全保障,学校依法依规采集,多数家长都能理解。问题在于,信息采集必须有清楚的边界,家长职务、车辆价格、家庭负债等无关教学管理的内容不必纳入必填项。此前,多地中小学、幼儿园收集家长工作单位、职务信息,屡屡引发舆论争议。还有幼儿园在问卷中直接询问家长“能提供哪些资源”。每逢此类新闻出现,家长最担心的就是学校会不会根据这些信息对学生及其家庭“看人下菜碟”。
律师说法#
网络安全法、治安处罚法、刑法,均严格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凡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都是违法甚至犯罪行为,会被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会被判刑。
1.《网络安全法》
第四十六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个人信息的行为,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2.《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网暴开盒行为。
第五十六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个人信息的,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3.《治安管理处罚法》违法记录封存
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对因违反治安管理受到处罚的记录,应当依法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刑法》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第253条之一)
违反国家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