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通常的身份都是消费者,但仍然无法理解认同在一些模糊的地带主张消费者权益,如果认为感情是无法买卖的珍贵之物,那既不必被它绑架给讨厌的人上供,也不该拿它壮胆正当化自己的越界要求。到底是什么伤害了自己,有没有具体的人该对此负责,幻想一个并不存在的意志,然后把感受到的所有不爽归结于它,嘛,最好真的是。能这样发泄的存在不会多,且必然邪恶,因为能满足幻想的只有骗子。也很惊诧和失笑于凑热闹踩一脚的路人,在毫无必要的地方谄媚,是有多缺安全感啊,在每天都被广告丑人新葡京侵犯视觉的当下,大伙的眼睛突然又脆弱到承受不起一个橡皮人,要与有耻焉了。
发布于 云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