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桃瘦了
26-07-01 08:48 微博认证:作家、心理咨询师

回一位铁粉:我写的从来不是陈露的对错。
你留言几则说陈露如何伙同闺蜜敲诈,如何分手后搭上富二代又回头要钱。这些我都信,也无意为她辩护。
但你读岔了我的文章。

我写的不是陈露有无犯罪,霍尊是否无辜。我写的是一个更古老的命题:当一个女人和男人长跑多年却不婚,她该何时清醒回头。陈露敲诈与否,自有法律裁断;但她在数年里一次次拖延、期盼、不甘,最终心理失衡到铤而走险,这才是我的落笔处。

你说她分手后已有新欢却还去找霍尊要钱,这不恰好印证了我的观点吗?她也没那么爱霍尊,她恨的是多年的沉没成本打了水漂。一个女人如果把婚姻当作到期兑付的存单,那当男方拒不认账时,她就会觉得被抢劫了,于是她也想用抢劫的方式讨回来。

这就是我说的,“女之耽兮,不可说也”。不是男人比女人高尚,而是女人的生育年龄、社会评价、再婚市场,都比男人更经不起耗。千年前的老祖宗都看透了,女人耽溺一段无果的关系,代价更大,脱身更难。

所以我不站陈露,也不站霍尊。我只想说:如果你是他,狠心分手后别回头;如果你是她,及时止损比什么都重要。至于谁送了谁进监狱,那是刑法的事,不是我关心的。

发布于 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