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李小灶
26-07-01 08:00

工作就是祛魅的过程。
刚工作的时候,每出司法解释总会仔细研究觉得新的司法解释必定会如何精妙。
建工审了6年,期间必然会有很多无奈。前天看刚出的建工解释二,发现司法实践大部分已然这么操作。
所谓司法解释,就是将大家实际操作的共识提炼出来而已。只要稍微认真一些,发现最高院各厅室的会议意见都早已明确。
甚至在北高第征集司法解释二颁布后仍有问题的第一时间,自己写了一大堆[允悲]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