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糖律姐
26-07-01 07:42 微博认证:法律博主 律师 头条文章作者

现在许多大学的教授,四十五岁往上的那种还停留在“与国际接轨”的思想桎梏里。可恶的是这种人还掌握着话语权和定义权。有些人天真以为国际上那么做,我们也该学。 中国大学的社会学,法学,经济学类的这把年纪的教授不少等同于傻白甜的痴呆儿[怒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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