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芹披阅增删”非因雪芹“撰”——而因石头“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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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自云”之作者,因“真事隐”,而自称“待在下将此来历注明”之“在下”,是“隐”去自己的作者身份与形象。
自称“在下”者,在提出“你道此书从何而来”之前提下;在用“假语村言”,写石头撰《石头记》之前提下;在写空空道人抄回《石头记》之前提下;在写孔梅溪题曰之前提下;在写吴玉峰题曰之前提下,而写“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非因曹雪芹撰《石头记》,而因石头撰《石头记》:
一、自称“在下”者,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头,撰出了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是写该石头被变成“通灵”,不去女娲氏所补之天,而去梦中太虚幻境之“离恨天,灌愁海”,被“夹带”于中而去人间,记下了神瑛绛珠等(宝黛等),从“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离恨天,灌愁海”——“离”开人间“恨天”,饮愁“灌愁海”之故事,然后以“字迹分明,编述历历”之《石头记》,在石头上公示。
二、自称“在下”者,写空空道人抄回《石头记》;写孔梅溪题曰;写吴玉峰题曰,是为石头撰《石头记》做广告。
三、自称“在下”者,写“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不是因为曹雪芹撰《石头记》,而是因为石头撰《石头记》。所以“雪芹披阅增删”,仍然是为石头撰《石头记》做广告。
四、由于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头,撰出了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所以“按那石上书云”,才是《石头记》之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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