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青山人
26-06-30 21:48 微博认证:科技博主

内蒙古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有调整,明天起施行!还有你的这笔钱可能已到账→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2026年度(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下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自2026年7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24年度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5年度月平均工资。按照呼和浩特市统计局公布的“2025年度,呼和浩特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21991元”计算,2026年度月缴存基数上限不得高于30498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内政办发〔2025〕40号)精神,2026年度月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2380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6年度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不得高于12%。缴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核实

    缴存单位为职工核定缴存基数和比例后,职工需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微信服务号核实个人缴存信息,并确认缴存基数。缴存单位专管员需登录网上营业厅完成单位缴存信息年检工作。

    四、网上办理渠道

    为了更方便快捷地办理缴存业务,请各单位尽量使用网上营业厅办理(网址:http://t.cn/A6aGw1XX)。

    本通知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

2026年6月30日      

发布于 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