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多年关联方借款未披露,#ST晨鸣及7位相关当事人收警示函#,公司三年连亏170亿元】近期,ST晨鸣(即“晨鸣纸业”)发布公司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2019年至2024年,ST晨鸣向上海仕芥实业有限公司等5家关联方借款。公司未履行相应审议程序,未及时披露,也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监管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陈洪国作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李兴春作为时任副董事长,李伟先、李峰、陈刚作为时任总经理,董连明作为时任财务总监,袁西坤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责。
对此,山东证监局决定对ST晨鸣、陈洪国、李兴春、李伟先、李峰、陈刚、董连明、袁西坤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第一风口) http://t.cn/AXoP3xO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