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议法
26-06-30 18:42 微博认证: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法律博主

#37岁工程师猝死未被认定工伤#饭局上猝死不算工伤?37岁工程师用命给所有打工人上了一课#律师说法#

37岁工程师张亮,连续高强度工作140天,好不容易跟朋友吃顿饭,突发疾病倒地再没醒来。倒下13分钟后,工作群还在轰炸他;抢救时,公司还在催他第二天中午前交活。可北京市密云区人社局一纸决定:不予认定工伤。妻子蔡女士不服,已提起行政复议。很多人问:人都累成这样了,为什么不算工伤?

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注意,法律用的是“和”,不是“或”。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人社部门认定:周六、聚餐、餐厅——既不是工作时间,也不是工作岗位。严格按条文,没毛病。

但家属的突破口在于——“聚餐”到底算不算“工作状态的延伸”?张亮当天上午还在对接甲方、沟通进度。妻子说他已经结完账准备离开,不是“就餐时”才难受的。如果行政复议能证明这顿饭与工作存在关联,比如是工作应酬、同事间的工作餐、或者出差期间的必需就餐,就有翻盘的可能。

司法实践中已有先例——员工培训后聚餐猝死被认定工伤,出差期间在按摩会所等候猝死也被法院认定为工伤,理由是这些行为与工作存在关联性。所以复议能不能成,关键看证据:张亮那天跟谁吃、为什么吃、吃完要去哪、公司是否知情或授意。

最后说句实在话。

这个案子最扎心的不是法律争议,而是一个现实——140天的玩命加班,最后连个工伤认定都拿不到。法律条文是死的,但“工作”这两个字的内涵,不该那么死。蔡女士在搜集通话记录、微信记录、考勤记录,试图证明即使在休息日,丈夫的工作也从未停止过。这不只是在为一个人讨说法,是在给所有“被加班”的打工人探一条路。 http://t.cn/AXohcJVh

发布于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