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真题21
甲故意杀人后畏罪潜逃,归案后法院依法判处甲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根据法的作用理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15-3,非/单)
A.甲畏罪潜逃体现了法的指引作用
B.法院的判决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而非法的教育作用
C.法院的判决既体现了法的规范作用,也体现了法的社会作用
D.有人认为甲畏罪潜逃应罪加一等,该观点体现了法的预测而非评价作用
[答案]C
[考点]法的规范作用
[解析]
A选项,指引作用指的是法律对本人行为的引导作用,简单来说就是依法办事。本题中,畏罪潜逃显然是违法行为,自然不可能是依法办事。A选项错误。
B选项,首先,评价作用指的是法作为人们对他人行为的评价标准所起的作用。本题中法院评价甲的行为是否有罪,直接体现的是法的评价作用;其次,对违反刑法的犯罪分子判处刑罚,体现的是法律的强制作用;最后,通过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法律制裁,并且作出负面的评价,对行为人本人产生示警作用,也就是教育作用。B选项错误。
C选项,法律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法律可以产生对具体人的影响,也可以产生对整个社会的影响,即规范作用是手段,社会作用是目的。就这个案件来讲,法律对甲产生的个体影响就是规范作用;对整个社会来讲,通过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制裁,有利于社会稳定。C选项正确。当然,需要说明的是,本题直接体现的是规范作用。
D选项,认为甲的行为应该罪加一等,应该在法律上受到更加严重的惩罚,这是法律的评价作用而非预测作用,是对甲的行为作出合法或违法的评价。而预测作用指的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关于对方会如何行为的事前考量,前提是双方有(或即将有)现实的法律关系。D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C。#决战考研#
发布于 天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