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雨话三农#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通知,面向全省开展2026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招生,计划招收学员1800名,其中,100名专项用于浙江千名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培养计划,已提前批招录。具体招生简章,一起来看~
招生对象
(一)严格人选条件。培育对象应满足从事农业主导产业(乡村产业)、发展势头良好、热衷联农带农的总体要求,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55周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在当地群众中有较好的口碑。
2.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市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及种养大户、乡村新业态主理人等带头人。
3.从事当地农业主导(优势或特色)产业、乡村新产业新业态3年以上,形成稳定的经营模式和一定规模,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力。有长期从事“三农”工作且有带动农户共同发展的能力,善于接受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和新理念,主动向农户分享经验、提供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近3年累计带动30户或100名以上农民实现增收致富。
培育方式
培育机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工作由省农业农村厅委托浙江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浙江农艺师学院、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理工大学等五家培育机构承担,各院校结合自身工作基础和优势条件确定培育计划,最终班次视学员录取情况适当调整。
培养经费以政府补助为主、学员适当承担。集中授课、线上学习、考察互访、指导帮扶、食宿、教材资料、人身保险等费用由中央财政予以补助。@微博时事 http://t.cn/AXohzE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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