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零距离网站
26-06-30 17:25 微博认证:宿迁零距离网www.suqian360.com 官方微博

【宿豫区住宅小区全面禁止饲养家禽家畜】#宿迁#

为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秩序,保障居民身体健康与公共卫生安全,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宿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城区住宅小区全面禁止饲养家禽家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养要求

本次禁养覆盖全区所有建成住宅小区(含商品房小区、别墅区、安置小区、老旧小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住宅阳台、露台、楼顶、室内,以及小区楼道、公共绿地、架空层、车库、地下室等公共区域饲养鸡、鸭、鹅、兔、羊、猪、食用鸽等家禽家畜。

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除外。饲养宠物、信鸽,投喂犬、猫等动物,应当保持环境整洁,不得影响周围环境卫生。

二、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工作分四个阶段推进,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管理责任,广大居民自觉遵守并配合执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6年6月23日—2026年6月30日)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本小区违规饲养家禽家畜情况开展全面拉网式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问题台账。通过小区公告栏张贴通知、业主微信群推送、单元门公示、广播播报等方式,全覆盖宣传禁养政策、法律法规及违规饲养的危害,讲明整治时限与要求,做到政策家喻户晓。

(二)自行整改阶段(2026年7月1日—2026年7月8日)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安排专人逐户上门劝导,向违规饲养居民送达整改告知书,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处置所饲养的家禽家畜,拆除私搭乱建的养殖棚舍、笼具,彻底清理养殖废弃物及周边污染物,恢复场地原有面貌。要每日跟进整改进度,实行整改销号管理,对主动整改的居民及时登记销号。

(三)集中清理阶段(2026年7月9日—2026年7月20日)

对逾期未完成整改、拒不配合整治的住户,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固定证据,上报属地街道办事处及区物业主管部门,配合城管、公安等执法部门开展联合集中清理行动。

对履职不力、未按要求开展排查劝导、隐瞒不报或拒不配合执法的物业服务企业,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扣分;对逾期拒不整改的居民,由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处置,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长效保持阶段(2026年7月21日—长期坚持)

各物业服务企业需将家禽家畜禁养管理纳入小区日常巡查与物业服务常态化工作范畴,建立“日常巡查+及时劝阻+快速上报”的长效工作机制,发现违规饲养苗头第一时间劝阻制止,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小区禁养工作的落实情况将纳入物业项目日常检查与考核内容,区城管局将定期开展督导抽查。(图源网络)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