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发布
26-06-30 16:47 微博认证: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

【2026年湖北省城市足球联赛(荆门赛区)活动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禁飞通告】为保障2026年湖北省城市足球联赛(荆门赛区)活动顺利进行,确保赛事期间公共安全和低空空域秩序,严防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引发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赛事信息

赛事名称:2026年湖北省城市足球联赛(荆门赛区主场)

比赛时间:2026年7月4日

比赛地点:荆门市生态运动公园体育场

二、禁飞时间

2026年7月4日0时至24时

三、禁飞区域

以荆门市生态运动公园体育场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的圆形区域,真高120米及以下低空空域。

四、禁飞对象

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包括:无人机(含各类型民用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模型航空器(含航空模型和航天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风筝、孔明灯等。

五、管控措施

(一)在临时管控区域和时段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起降“低慢小”航空器及释放空飘物。

(二)经依法批准用于赛事转播、安保巡逻、应急救援等飞行任务的无人机除外,但须提前向公安机关报备审批。

(三)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管控工作,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不得擅自升空飞行。

(四)除已报备的官方无人机,其他无人机一律禁止起飞。

六、法律责任

(一)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飞区域和时段内擅自飞行的,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责令停止飞行,并依法予以查处。

(二)对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因违法违规飞行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相关责任主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七、监督举报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积极举报违规飞行线索。

特此通告。

湖北省城市足球联赛荆门赛区执委会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