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大妈 请问您对账对出什么来了?一个人被禁言,有没有可能是因为所发布的全部是质疑式诽谤的信息?您把微博平台的审核人员当什么人了?您这是在带什么节奏呢?
我回应你们,你们又找到一个诽谤点,逼人自证。我不回应,你们说别人心虚。平台对一个人作出禁言处理,是平台依据相关证据判定对方言论违反社区公约,你们又说别人破防了、快被扒到真相了、坐不住了。怎么着都是你们赢啊,赢麻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高考状元”这四个字如此刺痛您。如果您是实在对我的履历很好奇,如果您确实很想知道真相,其实真的可以更勇敢一点,直接在微博上打出来“晏凌羊假冒2001年云南丽江高考状元”。还有您之前在微博上暗戳戳质疑本人私拆档案、学历作假,您也可以明明白白地微博上打出来“晏凌羊私拆档案、学历作假”。现在您不这样写,只是以所谓的合理质疑、探讨真相为名带这样节奏,是因为您被法院判决道歉太多次了,懂得如何在法律上规避和洗脱掉自己的诽谤嫌疑吗?
丽江教体委的原话是什么?您要不亲自打个电话过去问问,是对方表达的那个意思吗?我请问:丽江教体委具体走访了丽江一中哪位老师?查询了哪些资料?丽江教体委哪一位工作人员授权别人在网上公布录音?您第一手信息来源是什么?
也请在体制内工作过的朋友们用常识思考一下:哪一个行政机关,会在这种事情上做出如此倾向性强的表态?会授权别人在网上代替自己说话?
丽江教体委说官方不会为任何人是不是状元背书(任何一个地区的教体委都不可能做这种事,包括今年被报道的各个高考状元),您把“制度上的不能”(人家有这个证明权限和义务么),偷换概念成为“事实上的否认”。“官方不给任何人背书=别人假冒状元”。今年上媒体的高考状元们,没有任何一个有教育部门的官方背书,所以,今年媒体报道的高考状元都是假的。这就是您的感人逻辑?
我也想跟您探讨一个问题:假设马小姐是北京汽车工业公司(北汽集团前身)的员工,后来因公司不断合并和发展,公司更名为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北汽集团”)。别人问起时,马小姐想到北京汽车工业公司可能很多人不认识了,称自己是北汽集团前员工,就意味着马小姐是假冒北汽员工的?您的逻辑就这?
我当初得罪您,是不是仅仅因为跟对徐霞客的观点存在分歧?除此之外,我实在想不明白我有什么值得您屡次三番这样针对的“点”。就这一点观点之争,你们在微博上搞“质疑式诽谤”长达半年,还不够?
我向您道歉还不行吗?徐霞客的事情,您说的观点才对,我不该反驳。我也会提醒其他博主不要在微博上提出任何与你相左的意见,否则会被扒皮履历(关键是扒得不对),关键是被扒皮博主还不能起诉,因为您只是在“合理质疑”,您非常懂得怎么说话既能把诽谤信息传播出去,又能确保自己在法律上无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