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移民管理局,明日7月1日起,各类定居申请的审批条件如下:
新政策针对「夫妻团聚」、「子女投靠」、「照顾父母」及「父母投靠」四大类别,作出了清晰的年龄与分居年期规定。
在夫妻团聚及偕行子女类别中,内地申请人与港澳配偶的分居年期须满足届满3年的要求;
若属于子女投靠父母,申请人则必须未满18周岁,且父母双方均须已在香港或澳门定居。
子女照顾父母类别,主要适用于18至59周岁的内地居民,前提为父母均定居港澳、年龄皆在60周岁以上,且在港澳境内并无其他子女。
父母投靠子女的申请人则须年满60周岁或以上,并在内地没有子女,同时其在港澳定居的子女亦必须年满1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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