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说有些律师助理是自己“带薪上班”,只求能挂证、有地方缴纳社保,同时希望带教律师能教点有用的东西或给一些案件练练手。
我不认为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团队能认真教授一些有价值的技能和知识,我也不认为有人能会为不赚钱的事情付出必要的时间、智慧和情绪,如果有人来我这里当助理、做实习,和我说,他们不要钱,我是不敢用的。
我觉得,一个牛马(我自己就是天选牛马、法律民工)最大的体面就是:赚到钱。除非我做公益、我自愿,否则,谁让我免费做某件事,我肯定不乐意。
我们宁可去小一点的平台、做一些相对基础的实践案例,也不能“带薪打工”。#小兜法眼看世界#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