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河道污染严重与河长制公示标准不符 污染物直逼小清河
近日,济南市民王先生向北极海新闻反映,位于济南市槐荫区美里湖街道的“曹圈虹吸干河”污染问题突出,现场状况与河道设立的河长管理公示牌要求严重不符,存在生态环境隐患。
据影像画面显示,该河道一头连通小清河。河面却漂浮着大量塑料袋、生活杂物等垃圾,水体浑浊发暗,污染程度令人担忧。河道岸边设立的河长制公示牌明确标注管护标准为“河面无垃圾、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然而现实场景与公示要求形成巨大反差。
据了解,曹家圈干河是济南市境内的人工河流,1957年为排涝、灌溉而开挖,属黄河水系小清河左岸支流。该河自陈家庄向东北流经中赵家庄、曹家圈等村落,河道兼具汛期排涝和枯水期排放引黄尾水的双重功能。小清河不仅是济南唯一直通渤海的河道,更是山东省级高等级航道及省会核心防洪主干河,流经槐荫、天桥、历城、章丘等多个城区,是所有城区支流的最终汇入地。此次支流污染若不及时整治,垃圾与污染物将随水流进入小清河,直接威胁干流水质安全,影响区域水生态环境及防洪功能。
就此事,北极海新闻联系了济南市槐荫区税务河道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尚未接到举报,会尽快核实并处理。截至发稿时,北极海新闻尚未得到处理进展答复。我们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追踪相关部门整改落实情况。
北极海新闻“拍案说法”律师观点: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王惠律师认为:依据河长制相关管理规定,河长公示牌载明的河道管护标准具备行政约束效力,属地街道、水务主管部门负有常态化巡河、保洁、污水管控职责,河道现状与公示管护标准不符,相关管理主体存在履职核查空间。该河道为小清河支流,水体、垃圾污染物汇入干流,可能违反《水污染防治法》中河道水体保护、排污管控相关条款,若存在污水直排、垃圾长期未清理情形,相关责任单位需依法开展治理整改。群众有权通过举报、媒体监督等渠道反映河道污染问题,主管部门收到线索后,负有现场核查、处置反馈义务;若查实管护履职缺位,可依规启动河长制考核、督办等内部问责流程。后续相关部门开展雨污分流改造、河道专项整治等工作,应依法公开整改进度,保障公众水环境监督知情权。
来源北极海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