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茗星
26-06-30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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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千年老灵魂。
最初,它只是中世纪修士笔下的一笔连笔,是拉丁文介词“ad”(向、给)的潦草速记。到了16世纪,欧洲商人看中了这个符号,把它印在账本上,用来标记价格与归属。
它曾沉寂在打字机的键帽与ASCII字符集里,直到1971年,工程师雷·汤姆林森慧眼识珠,用它划开了电子邮件时代的序幕——赋予它“位于”的语义,连接起用户名与服务器。
从纸质账本到虚拟网络,从商业标记到社交呼召,@完成了从“墨水痕迹”到“数字灯塔”的蜕变。
它是一个符号,更是我们在浩瀚网络中,互相定位彼此的坐标。#中世纪##社交网络##随笔[超话]##生活手记#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