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一般不判离只是程序性拖延?千千律所还是太委婉了:全国怎么会有那么多家法院不约而同的拖延?甚至形成的“惯例与默契”?//@l鱼苗I://@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所谓“第一次一般不判离”的惯性,在普通离婚纠纷里也许只是程序拖延;但在家暴案件里,它可能就是生死之间被错过的一道出口。应反思这一惯常操作的合理性。
发布于 四川
第一次一般不判离只是程序性拖延?千千律所还是太委婉了:全国怎么会有那么多家法院不约而同的拖延?甚至形成的“惯例与默契”?//@l鱼苗I://@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所谓“第一次一般不判离”的惯性,在普通离婚纠纷里也许只是程序拖延;但在家暴案件里,它可能就是生死之间被错过的一道出口。应反思这一惯常操作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