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因嫉妒篡改7名同学高考志愿获刑#
案情概要
2023年6月,新疆考生罗某(后因嫉妒心作祟、法律意识淡薄)利用从班级群获取的7名同学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省级招生考试系统,将这7人的第一志愿代码逐一篡改。由于系统随后关闭无法恢复,导致多名同学落榜或被迫复读。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罗某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刑法》第286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进行篡改,后果严重。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留有刑事案底。
此外,部分受害人还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复读费、误工费等损失及精神损害赔偿。
给考生和家长的提醒
🔐 账号密码不外泄:准考证号、志愿填报账号和密码切勿发微信群、朋友圈,也别用生日等弱密码。
✅ 填完立即核查:提交后登录系统二次确认,截图保存,发现异常立刻联系招办或报警争取在系统关闭前补救。
⚖️ 篡改志愿是刑事犯罪:绝非"恶作剧",轻则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诚信档案,重则判刑留案底。
发布于 天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