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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6-30 11:23 微博认证:都市时报《互因科技》官方微博

【#女子拒养未尽责生父被判赡养#】 李某出生后由母亲抚养成人,生父廖某未尽抚养义务。父母双方离婚时,协议约定女儿李某完成学业前所需费用由女方承担,男方未尽抚养义务,日后男方不要求女儿承担赡养义务。去年10月,年过六旬的生父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李某每月支付赡养费1500元。法院一审判决李某每月支付生父赡养费500元。对此,李某不服上诉,请求改判驳回生父全部诉讼请求,理由是她是生父“强奸行为”所生,生父从未履行任何抚养义务等。

湖北恩施州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查,李某主张被强奸生育无实质证据,且其母亲自愿和廖某登记结婚,说法存在矛盾;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能通过协议免除,也不以父母履行抚养义务为前提,故判决李某需按月支付赡养费。 http://t.cn/AXovM0x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