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司法
26-06-30 10:07 微博认证:河北省黄骅市司法局官方微博

#每日学法# 【《民法君“典”案例》:车辆过限高杆擦挂受损,谁担责?】《民法君“典”案例》第二百五十八集聚焦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车辆过限高杆擦挂受损,车辆所有人(公司)诉请地下停车场管理方赔偿1.2万元的民事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作为涉案事故通道及限高架的管理人,该限高架不符合车库出入口建筑设计规范,且该不规范设置是发生本案车辆受损的主要原因,酌定承担70%责任。原告公司的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进入地下车库的过程中未仔细检查车辆及限高架的高度,存在一定过错,应自担30%责任。最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车辆修理费8400元。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策划:裴夏静 编剧:王存辉 后期制作:赵珈艺) http://t.cn/AXX0Zm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