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撞死家暴丈夫案二审案情反转#法院在三个关键点上采用了与公众直觉相悖的严格认定:首先,将过往导致鼓膜穿孔、案发时持刀拖拽并扒衣等行为,降格为“非严重暴力”并完全否认存在家暴,忽视了曹某某长期受暴且多次隐忍的背景;其次,在正当防卫的认定上,要求受惊女子在丈夫查看手机的短暂间隙理性判断“侵害已中断”,这与最高法“立足防卫人情境”的指导意见相悖,未充分考虑其深夜孤立无援下的极度恐惧;最后,将丈夫因“暧昧聊天”而施暴归为“事出有因”,以此否定丈夫重大过错,削弱了暴力的不法性。
这些认定层层递进,最终否定了防卫前提,且对律师援引的防卫指导意见缺乏充分回应,使得判决在情理和法理上均显得过于严苛,触发了关于正当防卫与家暴事实认定的深层争议。
看到这个判决,心里堵得厉害。一个被拖拽扒衣、持刀威胁的女人,在恐惧中驾车逃离,却被判了十一年——法院否认家暴,把出轨当作施暴理由,还用“侵害暂停”否定了她的防卫权利。越想越觉得荒谬,难道逃命还要等那几秒钟吗?这份判决,实在让人心寒又愤怒。 http://t.cn/AXSsW1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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