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6-30 08:29 微博认证:时尚博主

#法院判女儿每月付500元#
“强奸所生”证据不足,且与事实严重矛盾:李某仅提供了母亲未出庭的格式化书面证言,拿不出报警记录、刑事立案文书等任何客观证据。更关键的是,其母亲在长达二十余年里从未报案,反而在2010年自愿与廖某登记结婚并维持婚姻关系长达8年,这一行为与强奸指控存在根本性的逻辑冲突,法院不予采信。
“生而未养”不能抵消赡养义务:法院明确指出,抚养义务与赡养义务是两项独立的法律关系。父母未尽抚养责任,子女可通过另案追索过往抚养费,但不能以此为由直接拒绝赡养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两者在法律上不能互相抵销。
离婚协议中的“免责条款”无效:父母离婚时虽曾书面约定免除李某的赡养义务,但法院依据《民法典》认定,赡养属于强制性法定义务,不允许当事人通过协议预先排除,该约定内容无效。 http://t.cn/AXSsUm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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