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清吧被陌生人投放伟哥##读书笔记##名人名言##投毒#
德国法学家耶林在《为权利而斗争》里写过一句很硬的话:"世界上一切权利都是经过斗争而得来的。"这话搁在这起滁州清吧下药事件里,几乎是一句注脚。
3月12日晚,安徽滁州程女士在清吧与朋友聚会,陌生男子韩某借搭讪之机摸腿搂腰,趁程女士上厕所,将100mg西地那非(伟哥)果冻投入其啤酒杯,程女士饮后发现杯内粉红色凝胶报警。滁州琅琊分局初查认定"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改走治安调解,韩某赔1.3万元。程女士咨询律师后认为涉嫌犯罪,撤销调解协议、全额退款,目前正推进刑事程序。韩某受访仍称"是开玩笑"。
这事儿最刺眼的有两处。一是警方的初判。西地那非非常规食品,对女性投放本身就有明确的身体干预意图,再叠加上手摸腿、搂腰的前置猥亵行为,往强制猥亵或故意伤害未遂方向走一走刑事审查,并不过分。一句"没有犯罪事实"直接滑到治安调解、1.3万元打包结案,等于把可能的刑事案件用调解书消化掉——当事人若不较真,这页就真的翻过去了。不予立案的门槛是不是太低、"玩笑"二字是不是太好用,当地公安该给个更硬的解释。
二是程女士的反应反而成了这则新闻里最亮的部分:不认调解协议、把1.3万元全退回去、重新走法律程序。很多人遇到这种事,被警方"治安处理已经够意思了"劝一劝,再被对方掏点钱,也就签字了事,毕竟"耗不起"。但她选了另一条路——先咨询律师,再撤协议,再退钱,把"已经了结"的局重新撕开。耶林那句话的后半句其实是:放弃维权,就是精神上的自杀。普通人手里能用的武器不多,调解书、不予立案通知书、韩某的"开玩笑"说辞,每一件都在劝你算了,但程女士演示了一遍:算了的反义词,是退钱重来。
"玩笑"不能成为在别人杯子里投药的免责牌,1.3万更不能成为猥亵前置行为的封口费。等程女士这一步走完,看看韩某的"程序走到底",到底走出个什么结果。
发布于 湖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