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缘之
26-06-30 07:04 微博认证:律师

#发现邻居裸体该拍照还是该敲门#【私域不容公序无限扩张,曝光式“规劝”逾越法律红线】
近期“业主拍摄邻居居家裸照发业主群”一事引发热议,一些媒体观点主张,住户未拉窗帘、室内裸体可视于外部,即违背公序良俗。但此种解读,实则模糊了公域与私域的法律边界。

公序良俗,规范的是面向不特定公众的外部行为。住宅室内属于法律明确保护的私密空间,只要当事人未主动至窗边、阳台等半开放区域刻意向外展示,仅在家中起居、无意被邻居视线捕捉,其行为发生于纯粹私域,本不该被冠以“违反公序良俗”的评价。现行法律从未设定“居家必须拉窗帘”的强制义务;窗外偶然可视,不等于住宅丧失隐私属性,邻居对此应当承担合理容忍义务。

更关键的是,即便我们从邻里道德层面认为住户未尽周全注意义务,也绝不代表他人可以行使私力“审判权”。《民法典》清晰划定底线:未经许可拍摄他人住宅内的私密形象,并发布至数百人的业主群扩散,属于典型侵犯隐私权行为,同时涉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散布他人隐私。

以“维护观感”为名偷拍、公开他人私密影像,本质是以违法对抗所谓“不妥”。邻里矛盾有合法纾解渠道:物业私下沟通、不点名温馨提示、社区调解均可选择。用曝光示众替代理性沟通,看似伸张公德,实则践踏人格尊严。

法律区分公私领域,正是为了守护每个人在家中不受窥探的安宁。公序良俗不能无限穿透私人住宅,更不能成为侵权行为的免责借口。 http://t.cn/AXSFmkEO

发布于 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