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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6-30 06:47 微博认证:法律博主 北京地平线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2026年6月30日开始施行,核心要点如下:

1️⃣ 严打“先定后招”:中标前就实质性内容谈判,中标合同无效。
2️⃣ ️ 重拳整治挂靠:挂靠合同无效,拒付“挂靠费”;发包人明知挂靠的,实际施工人可直接向其要钱。
3️⃣ 规范转包分包:实际施工人原则上只能找合同相对方要钱,但可依法行使代位权。
4️⃣ 保障农民工工资:总包及建设单位须依法先行垫付或清偿欠薪。
5️⃣ 固定总价不轻易调:人工材料涨价原则上不调价(情势变更除外)。
6️⃣ 半拉子工程结算:合同解除后,按“完工比例×固定总价”折算工程款。
7️⃣ 防范审计拖延:非施工方原因导致审计久拖不决,可申请司法鉴定。
8️⃣ 一切以质量合格为前提:主张工程款、折价补偿或返还质保金,均以工程质量合格为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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